大多數人都知道,工資、薪金所得,要按3500元/月為起征點繳納個稅??赡阒绬?,有些收入可以不繳個稅!
1.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2.離、退休人員工資薪金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項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其中:
①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提前退休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的規定,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補貼收入,不屬于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的規定,退休人員在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3.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從所在單位取得的工資、補貼等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退休工資、離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其中:
①對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取得的,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向職工統一發放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視同離休、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②除上述1項所述收入以外各種名目的津補貼收入等,以及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訓費、講課費、顧問費、稿酬等各種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4.個人福利費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福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其中:
①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肋;
②從福列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③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都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計征個人所得稅。
5.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規定,個人按規定標準取得獨生子女補貼和托兒補助費,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但超過規定標準發放的部分應當并入工資薪金所得。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具體標準根據當地規定。
6.差旅費津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規定,“差旅費津貼”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個人所得稅。
由于目前差旅費發放標準并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在執行中,各地稅務機關對差旅費津貼的個稅處理不一,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①企業發放的差旅費津貼不超過各地財政部門制定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②企業能夠證明其自行建立的《差旅費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差旅費津貼標準符合企業實際經營需要的,在標準內實際支付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津貼允許稅前扣除;
③納稅人按照所在單位規定的標準取得的差旅費津貼,不征收個人所得稅。所在單位沒有相關規定的,按各地財政部門制定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差旅費津貼標準執行;④稅務機關直接規定明確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差旅費津貼標準,超過部分計入“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7.誤餐補助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規定,不征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誤餐補助標準國家稅務總局無統一規定的標準,具體標準應當根據當地規定。
8.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人,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之所以要扣除一定標準,是因為公務用車補貼在內的公務交通補貼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公務費用,這部分公務費用應由公司承擔,不構成員工的個人所得,也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9.上市公司股息紅利
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①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②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10.“五險一金”
①《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ㄗ灾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國家或?。ㄗ灾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②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時,免征個人所得稅。
③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保險賠款免納個人所得稅。
11.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軍隊干部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的通知》規定:
①屬于軍隊干部的免稅項目或者不屬于本人所得的補貼、津貼有8項:政府特殊津貼;福利補助;夫妻分居補助;隨軍家屬無工作生活困難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子女保教補助費;機關在職軍以上干部公勤費(保姆用費);軍糧差價補貼。
②暫不征稅的補貼、津貼有5項:軍人職業津貼;軍隊設立的艱苦地區補助;專業性補助;基層軍官崗位津貼(營連排長崗位津貼);伙食補貼。
12.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工資薪金所得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其中減征個人所得稅包括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工資薪金所得?!秱€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稅法第五條所說的減征個人所得稅,其減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3.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規定,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是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個人所得稅。
14.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退職費、安置費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①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
②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
③具體平均辦法: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④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15.從破產企業取得的安置費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16.低價出售本單位職工的住房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根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關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間,按照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房改成本價格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職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價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價格或市場價格而取得的差價收益,免征個人所得稅。
17.企業年金、職業年金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①在年金繳費環節,對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職工支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繳費,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激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③在年金基金投資環節,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在年金領取環節,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18.個人捐贈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特殊捐贈的扣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向地震災區捐贈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個人通過扣繳單位統一或直接通過政府機關、非營利組織向災區的捐贈,憑政府機關或非營利組織開具捐贈憑據、扣繳單位記載的個人捐贈明細表等,允許扣繳單位代扣代繳或個人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19.“特殊黨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共產黨黨員交納抗震救災“特殊黨費”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黨員個人通過黨組織交納的抗震救災“特殊黨費”,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20.遠洋運輸船員工資薪金所得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遠洋運輸船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問題的通知》規定,對遠洋運輸船員(含國輪船員和外派船員,下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紤]到遠洋運輸具有跨國流動的特性,因此,對遠洋運輸船員每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在統一扣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準予再扣除稅法規定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即1300元,即總減除費用為4800元。由于船員的伙食費統一用于集體用餐,不發給個人,故特案允許該項補貼不計入船員個人的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
21.附加減除費用
附加減除費用,是指對納稅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每月在減除稅法規定的減除費用3500元/月的基礎上,再減除規定數額的費用即1300元?!秱€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是指:
①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②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③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④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